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且该拒绝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劳动者降薪、降职、解雇或其他歧视性对待。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与实操要点: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实操要点
1. 判断 “违章指挥” 的标准:指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且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健康。
2. 拒绝的正确方式
当场明确拒绝,并说明拒绝的原因(如 “该指挥违反 XX 规程,存在安全风险”)。
保留证据:如现场录音、聊天记录、书面指令、作业记录、证人证言等。
向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会或负责人书面反馈,要求纠正违章指挥。
3. 维权途径
向应急管理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害、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
若因拒绝违章指挥被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若因违章指挥导致人身伤害,可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民事赔偿。
注意事项
拒绝的范围限于 “违章指挥” 与 “强令冒险作业”,对于合法合规的指挥,劳动者仍需服从管理,否则可能构成违纪。
紧急情况下(如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劳动者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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