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人力资源    |      2026-06-04

法定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一、年休假遇节假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 双休日不算年假(条例第 3 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休息日(周六、周日)不计入年休假。

例:年假从 9.29 开始休 5 天,中间含国庆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不计入年假,年假往后顺延。


二、法定专项假期,全部不计入年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探亲假(国家法定探亲休假)

婚假、丧假

产假、奖励产假、陪产假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伤休养假期)

以上假期单独算,不占用、不抵扣当年年休假天数,休完仍可正常休年假。

补充区分:会影响 / 取消年假≠计入年假

下列是直接不享受当年年假,≠假期计入年假:

寒暑假天数>当年年假天数(教职等)→当年无年假;

事假累计≥20 天且单位不扣工资→当年无年假;

按工龄超长病假(满 1~10 年病假≥2 个月、10~20 年≥3 个月、20 年以上≥4 个月)→当年取消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