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规资质:平台运营的 “合法通行证”(先查资质,再用更放心)
1. 政策依据符合性:必须明确遵循《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人社厅发〔2021〕54 号)、《电子签名法》《劳动合同法》等核心法规,同时符合《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规范 (GB/T36320-2018)》等国家标准(可在平台 “关于我们”“合规公示” 栏查询)。
2. 权威资质认证(核心必查):
需具备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资质(确保电子签名 “可靠”,满足 “专有性、可控性、防篡改、可追溯” 四大要求);
平台服务环境需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级认证(数据安全的基础门槛,可要求平台提供认证证书编号核验);
优先选政府部门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如各地人社部门主导的签约系统),或明确公示与政务系统(人社、社保)数据对接能力的第三方平台(合规性更有保障)。
3. 收费合规性:严禁向劳动者收取合同订立、查阅、下载、打印等费用;若需纸质文本,平台需免费提供并盖章,确认与电子原件完全一致。
二、核心功能:确保合同订立的 “真实有效”(签得放心,才具法律效力)
1. 身份认证能力:必须通过多重技术验证主体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核验、身份证联网校验、生物特征识别(指纹 / 人脸)、电子社保卡实人认证等(仅手机号验证不足够),且全程记录验证过程。
2. 电子签名合规性(关键判定点):
签名制作数据专属,且仅由签名人本人控制;
签署后,合同内容或签名有任何改动,均可被即时发现;
合同需附带权威机构出具的可信时间戳(肉眼可查,证明签署时间真实,避免 “倒签”“改签” 风险)。
3. 意愿确认机制:订立前,需清晰告知劳动者合同签署流程、操作方法、后续查看 / 下载途径;签署时需设独立确认环节(如单独点击 “同意签署”“确认无误后签署” 按钮),严禁 “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其他服务”,确保签署是真实意愿。
4. 全流程可追溯:需完整留存身份认证、签署意愿、电子签名、合同传输等全过程记录,形成完整电子证据链,支持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保、仲裁等授权机构随时查询调取。
三、数据安全:保障信息的 “保密与完整”(个人信息 + 合同数据双安全)
1. 存储规范:
存储期限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解除 / 终止后,至少保存 2 年备查;
数据存储需满足 “不可篡改” 要求,优先采用区块链等加密技术,防止数据泄漏、篡改或丢失(可咨询平台数据存储技术方案)。
2. 信息保护制度:
明确公示信息收集范围,仅收集合同订立必需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不非法收集通讯录、位置信息、手机相册等无关隐私;
未经用户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合同查阅、调取服务,平台需有严格的访问权限管控机制。
3. 系统稳定性:具备连续服务能力,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签署中断、合同无法调取;同时需有应急备份方案(如数据异地备份),保障极端情况下数据安全。
四、权利保障:劳动者的 “便捷与可控”(用得方便,权益有支撑)
1. 合同获取便利性:劳动者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常用设备,随时、免费查看、下载、打印完整合同文本(PDF 格式最佳),无技术壁垒(如无需安装特定软件、无需额外注册其他账号)或权限限制。
2. 文本规范性:鼓励使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合同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无 “霸王条款”“违法免责条款”。
3. 业务对接能力:支持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政务服务系统对接,或提供标准格式数据导出功能(如 Excel、PDF 导出),方便后续办理社保参保、工龄认定等业务,减少重复提交材料。
五、快速排查:5 个 “否定性” 判断标准(有以下情况,直接弃用!)
1. 未公示任何合规资质(如电子认证资质、等保三级认证),或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时拒绝、拖延;
2. 签署过程中未进行实人认证,仅通过手机号验证码即完成签署;
3. 拒绝提供合同下载服务,或下载需额外付费、设置复杂门槛(如强制分享、邀请好友);
4. 合同文本无权威可信时间戳,或无法查询签署过程完整记录;
5. 强制要求劳动者授权通讯录、位置信息、相册等非必要权限,否则无法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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