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具体分三种情况:
一、三种合法签订时间
1. 用工前签订
双方可在正式上班前签合同,但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2. 用工当日签订(最佳)
入职当天就签,权责清晰、无法律风险。
3. 用工后 1 个月内(最迟)
已开始工作但未签合同的,必须在入职起 30 天内补签,超过即违法。
二、超期未签的法律后果
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单位需向你每月支付 2 倍工资(最多 11 个月),并补签合同。
满 1 年仍未签:法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仍需支付之前的双倍工资。
三、常见误区
❌ “试用期不用签,转正再签”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入职 1 个月内必须签,与试用期无关。
❌ “签了合同就等于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以实际用工为准,不是合同日期。
简单记:入职当天签最好,最晚不超过 1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