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人力资源    |      2026-06-09


一、法律规定:目录内法定职业病均可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确: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只有纳入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5 年 8 月 1 日新版,12 大类 135 种)、经正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疾病,才能走工伤认定;普通久坐腰突、干眼症、颈椎病等不在目录内,不算法定职业病,不能认定工伤 **。


二、12 大类可认定工伤的法定职业病(完整版分类)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粉尘类)

(1)尘肺病(13 种)

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符合标准尘肺病

(2)其他呼吸病(6 种)

过敏性肺炎、棉尘病、职业性哮喘、金属粉尘肺沉着病、刺激性化学物慢阻肺、硬金属肺病

2. 职业性皮肤病(9 种)

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职业性痤疮、皮肤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白斑、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 职业性眼病(3 种)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含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 种)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

5. 职业性化学中毒(61 种,常见)

铅 / 汞 / 锰 / 镉中毒、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光气、氨、有机磷农药中毒、四乙基铅中毒等各类有毒化学品中毒

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 种)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激光所致眼损伤、冻伤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 种)

放射性皮肤损伤、外照射急性 / 亚急性 / 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其他放射性损伤

8. 职业性传染病(6 种)

炭疽、布鲁氏菌病、莱姆病、艾滋病(医疗卫生及警务人员职业暴露)、医护人员乙肝丙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护职业暴露)

9. 职业性肿瘤(11 种)

石棉所致肺癌 / 间皮瘤、联苯胺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肺癌、砷肺癌、氯乙烯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铬酸盐肺癌、β- 萘胺膀胱癌、硬金属肺癌、甲醛鼻咽癌

10.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新增大类)

包括腕管综合征、肱外上髁炎(网球肘)、膝滑膜炎、颈肩腕综合征等明确由重复性作业导致的肌肉骨骼损伤(旧版无此大类,2025 新规新增)

11. 职业性心血管、代谢及神经精神疾病(新增大类)

化学毒物所致心肌病、化学毒物周围神经病、噪声相关高血压、重金属所致代谢损伤等

12. 其他职业病(3 种)

金属烟热、井下工人滑囊炎、棉纺工刺激性气道综合征


三、职业病认定工伤必备 3 个条件(缺一不可)

1. 存在劳动关系: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等劳动关系证明;离职 / 退休后确诊,未再接触危害作业也可申请。

2. 属于法定目录疾病:不在上面 12 大类的慢性病(颈椎腰椎病、普通近视、痔疮、失眠等)不算。

3. 正规职业病诊断:必须到卫健委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个人医院普通诊断无效;诊断证明需写明用人单位、危害接触史、因果关系。


四、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1. 单位:确诊职业病30 日内向人社局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职工个人自行申请。

2. 职工个人:确诊之日起1 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期一般不予受理。


五、常见误区澄清

1. ❌ 长期久坐颈椎 / 腰椎痛、干眼症、鼠标手、痔疮:不在目录,不能认定工伤;仅重复性作业确诊的腕管综合征等职业性肌肉骨骼病才算。

2. ✅ 工厂噪音致噪声聋、石材厂矽肺、喷漆工苯中毒、高温车间中暑、医护职业暴露新冠 / 艾滋:全部可认定工伤。

3. ✅ 离职多年后查出尘肺病,离职后没再接触粉尘:仍可凭职业史诊断并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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