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吗?

 人力资源    |      2026-01-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这是明确的法律禁止性规定。下面结合具体法律依据、禁止情形、法律后果及特殊情况展开详细说明:

一、核心法律依据:明确禁止性规定

1.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覆盖劳动关系建立的全流程,包括入职、在岗履职等各个阶段。

2.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进一步细化禁止情形,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禁止扣押身份证件、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行为。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延伸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求其不得借招聘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协助用人单位收取担保金等财物。

这些规定的立法初衷是保护劳动者的财产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以 “担保” 为名转嫁经营风险、变相克扣劳动者财物,维护公平的就业环境。

二、“禁止提供担保” 的具体情形

法律禁止的 “担保” 及类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均属于违法行为:

1. 直接要求缴纳保证金 / 押金:如入职时收取 “履约保证金”“风险担保金”“岗位押金” 等,无论是否承诺离职时退还,均违反规定。

2. 变相收取财物作为担保:以 “服装费”“培训费”“资料费”“建档费” 等名义收取费用,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抵押(如房产、车辆证明)、有价证券质押的,本质上属于 “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同样被禁止。

3. 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如要求劳动者的亲属、朋友签署 “担保书”,承诺对劳动者的职务行为(如廉洁履职、避免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未收取财物,也因构成 “要求提供担保” 而违法。

4. 特殊岗位的违规担保要求:部分用人单位以 “财务岗”“仓管岗”“销售岗” 等涉及资金、物资管理为由,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这种情况无法律例外—— 哪怕是敏感岗位,也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需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考勤、监督、保密协议)而非担保防范风险。

三、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明确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 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所有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例如,某公司向 10 名员工各收取 1000 元保证金,将被处以 5000 元至 20000 元罚款)。

2. 民事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如资金占用损失、因未退还财物导致的生活困难等),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

3. 担保行为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 “担保协议”“入职担保书” 等文件,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劳动者无需履行担保义务,已履行的可要求返还。

四、特殊情形的澄清(无法律例外,仅实务说明)

司法实践中,需区分 “禁止性担保” 与 “合法履职约定”,避免混淆:

1. 无行业例外:部分用人单位声称 “金融行业”“安保行业” 有特殊要求,但现行法律未赋予任何行业 “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的豁免权,监管部门(如人社部)也明确强调 “任何形式的担保均违法”。

2. 履职承诺≠担保: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 “履职承诺书”,仅约定遵守公司制度、保守商业秘密、廉洁从业等义务,未涉及财物担保或第三方责任,属于合法的管理行为;但一旦承诺书包含 “若造成损失需以个人财产赔偿”“由亲属承担连带责任” 等内容,则构成担保,超出合法范围。

3. 民事担保与劳动关系的区分:若劳动者自愿为公司的外部债务(如融资、合作项目)提供个人担保,且与劳动关系建立无关(非入职条件),属于独立的民事担保行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禁止性规定,但需劳动者明确自愿,且不得与劳动合同履行绑定(如以担保作为晋升、加薪条件)。

五、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拒绝履行:直接拒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要求,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担心因此被拒绝录用(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录,可一并投诉)。

2.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携带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缴费凭证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社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退还财物,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 申请劳动仲裁 / 诉讼:若用人单位拒不退还财物或造成损害,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返还财物、赔偿损失;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属违法,无论以何种名义、何种形式,均不受法律保护。劳动者无需被迫接受此类要求,且有权通过法定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则应通过完善内部管理、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等合法方式防范风险,而非转嫁责任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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