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破产后,人事档案的存放去向主要根据单位性质和破产清算流程确定,一般会移交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 企业破产清算阶段的移交
企业破产时,清算组会负责处理档案事宜。
国有企业:通常会移交至上级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当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馆。
民营企业 / 外资企业:一般移交至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也可能移交至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档案托管机构。
2. 个人查找档案的途径
先联系原单位的破产清算组(若清算尚未结束),询问档案移交的具体去向和接收单位。
若清算组已解散,可向原单位所在地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企业破产注销信息)、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当地档案馆咨询。
部分地区的政务服务网或人社局官网支持线上查询档案托管信息。
3. 个人后续处理建议
找到档案存放地后,若本人需要托管,需携带身份证、原单位破产证明(可从工商部门调取)等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严禁个人私自保管,否则会导致档案失效,影响政审、退休等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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