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停工留薪期必须按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发放,不能只发基本工资或底薪。
一、法律依据(全国统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 包含哪些
按司法实践与人社口径,一般指工伤前 12 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包括: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 固定津贴 / 补贴(如交通、住房、餐补)
✅ 固定发放的奖金、绩效
✅ 依法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通常不含:加班费、季度奖、年终奖、浮动绩效等非固定、与出勤 / 业绩强挂钩的部分。
三、常见违法情形(单位不能这么做)
❌ 只发基本工资 / 底薪,扣发固定补贴、奖金
❌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 随意降低工资标准或停发福利
四、计算示例
工伤前 12 个月平均应发:
基本工资:5000
固定补贴:1000
固定绩效:1500
→ 停工留薪期月工资应发:7500 元(而非仅 5000 元)
五、维权提示
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最长再 12 个月。
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维权:单位少发,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差额并主张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