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方法规依据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 号)第二十条明确:
档案转递仅限机要通信、单位专人送取、邮政档案专用 EMS三种公对公渠道,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社部毕业生档案通知统一要求:学生 / 人事档案必须由学校、原单位公对公转寄,
个人不能经手携带保管。
二、为什么不能自己拿档案
1. 机构直接拒收:人才中心、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只接收公对公邮寄 / 机要送达的档案,个人自带档案一律不收;
2. 变成 “死档” 失效:个人持有期间无法证明材料未篡改、丢失、拆封,政审、考公、评职称、工龄认定、退休核算
全部受影响;
3. 私自拆封直接作废:一旦拆开封条,档案失去法律效力,需要回原学校 / 原单位全部复核、补办材料、重新密封
盖章才能再次流转。
三、正规合规转档流程(全程不经你手)
1. 第一步:开调档函
先联系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 / 国企人事,开具档案调档函;
2. 第二步:公对公寄出
持调档函去原存档单位(学校 / 前单位人才中心),由工作人员密封档案,走机要 / 邮政档案 EMS直接寄到接收单位;
3. 第三步:等待接收签收
你只需留存快递 / 机要单号,线上查询签收状态即可,不用亲自取送档案。
四、档案已经在自己手里的补救办法
1. 档案完好未拆封:带回原学校 / 原工作单位,核验材料、重新加盖密封章,由原单位公对公转递至人才中心;
2. 档案已拆封:必须回出具材料的学校、单位逐一补办证明、复核全部内容,重新密封后再走公对公渠道,自行
粘封无效;
3. 学校不再受理:联系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中心咨询档案激活代办流程。

